代理记账-减税降费优惠政策
最近很多老板问减税减费优惠政策的问题,给大家整理出来啦!
01
问: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继续享受增值税征收率降低的政策?
答:可以。 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》明确,将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到2021年12月31日。
因此,在2021年12月31日以前,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其他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减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;适用3%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,减按1%预征率预缴增值税。
02
问: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时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?
答: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,将销售额填写在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(小规模纳税人适用)》第10栏“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”(若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,则应填写在第11栏“未达起征点销售额”),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,无需填报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》。
03
问:适用减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,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?
答:将适用减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填写在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(小规模纳税人适用)》“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(3%征收率)”相应栏次,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%计算填写在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(小规模纳税人适用)》“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”及《增值税减免税明细表》减税项目相应栏次。
04
问:小型微利企业如何申请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?
答:无需提交申请。小型微利企业在2021年剩余申报期预缴申报时,通过填写预缴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,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。